办理条件
1、城镇职工参保:
(1)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城镇居民参保: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各类学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办理材料
1、城镇职工参保:
(1)单位参保登记:
①《参加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
②《河南省省直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
③批准成立的文件;
④营业执照;
⑤组织机构代码证。
(2)参保人员增员变动:
①《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新增人员登记表》;
②提供调令或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的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2、城镇居民参保:
1、一般居民
①户口簿、代办人身份证
②按特殊人员(18岁以上学生、低保、重残、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人或未成年人)身份参保的证明材料。
2、新生儿参保:计划内分娩的三个月内婴儿参保登记
新生儿户口簿、《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若新生儿办理参保时正在住院治疗的,请务必携带以上资料于出院前办理参保登记并足额缴费,否则本次住院费用无法报销。
办理流程
1、城镇职工参保:由单位代办,单位社保专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所在的医保中心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2、城镇居民参保:
(1)城市区一般居民、小学和初高中在校学生、少年儿童首次参保:参保登记:请携带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居住地)的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
①申请认定:请先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相应的资格认定手续;
②审核:由社区进行初审,乡(镇)、街道办事处复核,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审批后;
③缴费:社区负责更新系统中的参保人员身份信息,然后再办理缴费手续。
(3)低保人员、优抚对象:由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参保。
(4)重度残疾人员:由残联部门负责参保。
(5)高等院校、中专和技校学生:由学校负责统一组织参保缴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费用:不收费